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生活整潔競賽實施要點
中華民國105年8月26日
中華民國106年8月25日
中華民國113年8月29日
一、目的:為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生活習慣,落實校園整潔工作之進行,建立一個健康學習環璄,以促進師生健康並提高學習成效,特定本要點。
二、實施要點:
(一) 各班整潔區域由學務處衛生組規劃,班級學生整潔工作由各班導師分配。
(二) 對象:以班級為單位,依年級分三組競賽。
(三) 評分人員及評分基準:
1.環保糾察:基本分數:80分,於放學評分(外掃區及教室清潔)。
(上限:加減10分)。
2.衛生組長加減分:衛生組長於下午環境清潔後,就外掃區域及教室清潔,予以
加減分。
3. 以上第1項、第2項加總後之平均為總成績。
4. 總成績,加上第3項分數及其他師長建議做加減分後,為當天整潔成績。
(四) 評分項目及注意事項:
1. 教室整潔:
(1) 教室地板、走廊:應先行掃地後再拖地,並隨時保持乾淨。
(2) 課桌椅:排列整齊;桌面、黑板、講桌、公佈欄、牆面等須擦拭保持整潔。
(3) 天花板:保持乾淨;教室前花台:務必每天澆適量的水。
(4) 回收資源:應依規定分類放置。垃圾桶:須每週刷洗,保持乾淨。
廚餘:請放置到衛生組指定之地點。
(5) 門、窗戶、窗溝:請擦拭乾淨;平日上課,請開氣窗以保持空氣流通;放學後,門窗請關閉上鎖。
(6) 陽台:地板保持乾淨;先掃後再刷地,並隨時保持乾淨及淨空其空間;放置掃具,請分類並放置整齊
(7) 洗手臺:隨時保持乾淨
(8) 節約能源的使用狀況:
1電源開關(含冷氣、風扇和電燈)應確實關閉。
2風扇定時清洗,保持清潔才能發揮最大功效。
2. 公共區域清潔:
(1) 水溝內垃圾應清除乾淨,以維持水流暢通。
(2) 草地及操場跑道的垃圾、樹枝應掃除乾淨;落葉及樹枝並分類放置衛生組規定之地點。
(3) 走廊先行掃地後再拖地。
(4) 廁所部分應刷洗:洗手台、牆壁、地面及便池,鏡子擦拭乾淨,垃圾每天清理,保持乾淨、無異味。
(5) 樓梯:先行掃地後再拖地。
(五) 評分時間:
教室及外掃區: 下午16:10至16:30或17:05至17:20
三、獎懲:
(一)獎勵:
1.、於每週評選出每年級前三名優勝班級,於週會時間公佈,並頒發獎狀。
2.、每學期末評選出每年級前三名之班級,於學期末頒發獎狀,學生獎勵部分第一名小功乙支,第二名嘉獎兩支,第三名嘉獎乙支;由導師提供有功學生之名單,由衛生組統一敘獎。
3、第一學期整潔競賽一、二年級冠亞軍之班級不需參加寒假返假服務,依據往例,三年級不需參加寒假服務;第二學期整潔競賽冠軍班級不需參加暑假返校服務,第2、3、4名之班級只需返校服務一次,其餘班級則需返校服務兩次。
4、每學期末競賽總成績優勝之班級導師簽請獎勵;此外,於每學期末簽請獎勵辛苦監督之導師。
(二)懲處:
1.全校清掃時間,該班外掃區域未派員打掃,經點名確認未到,即列為放學抽點班級,並在點名完成後全班到外掃區打掃完成才可離校。
2 .學期末統計各年級分數,總成績低於80分之班級,全班增加暑假返校服務1次。
四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。
五、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,陳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