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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難救助

台北行天宮張榮發慈善基金會

難救助
辦理申請 或 疑問解答,請至學務處生輔組洽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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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

一、適用對象:

1.教育工作人員:指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行政人員、各級學校(含進修學校)與幼兒(稚)園之教師及行政人員本人。

2.各級學校(含進修學校)之在學學生及幼兒(稚)園兒童。

二、申請時間、辦理方式: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所屬機關、學校或幼兒(稚)園提出申請。但有特殊原因未能依規定期限辦理,經申請單位之主管專案核定者,不在此限。

三、慰問金核給條件及金額,詳如"實施要點"。

 

申請表
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急難濟助辦法

濟助對象

涵蓋家庭急難、學生急難及醫療急難濟助: 

1.『家庭急難濟助』: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。

2.『學生急難濟助』: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、國中、高中(職)及大專院校之學生。

3.『醫療急難濟助』: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,其醫療費及輔具費支應有困難  者。

4.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,另以個案辦理。

 

 

申請表

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社會救助金

救助範圍如下:

(一)醫療救助。

(二)急難、災害救助。

(三)喪葬補助。

申請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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