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花蓮高農圖書館社區化共讀站實施要點
106年8月29日圖書館委員會意修正通過
一、本館為提供校外人士、畢業校友暨退休教職員工使用館內資料,以達成本館圖書資源和社區共享的目標,在不影響本校師生使用圖書館之權益下,特訂定本規則。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,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二、對象:年滿二十歲或專科(含)以上在學學生、校友為本校畢業校友,退休人員為本校退休教職員工。
三、入館方式:
(一)辦理臨時入館閱覽證
憑身分證、駕照或相關證明文件,於一樓櫃台辦理臨時入館閱覽。
(二)辦理校外讀者證
四、校外人士借書證申請辦法:
僅限館內閱讀,不開放外界服務。
五、校友證暨退休教職員工證申請辦法:
(一)畢業校友攜帶身分證正本、畢業證書及一吋相片兩張,親至圖書館辦理。
(二)退休教職員工攜帶身分證正本、教職員工退休證件即一吋相片兩張,親至圖書館辦理。
六、憑本人身分證件至櫃台登記,換證入館,並遵守本館各項規定,若有違規情事,依本館各相關規則處理。
七、借書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,一經查覺沒收停用,不得在申請。
八、圖書館借書規則及賠償規則等相關使用規定,依據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委員會組織要點辦理。
註:1.校外讀者入館閱讀時間:上午09:00-11:30 下午14:00-16:30
2.校友證暨退休教職員工借閱限圖書,不含視聽資料及設備、場地。